使用條款

1. 如非必要,易取不會拆封客人的貨品或包裹。如需要把貨品拆封, 都是因為需要包裝,及快遞收件時需要檢查。如果客人收  到貨品, 發現包裝完整而貨品少了,那就去找賣家了解,而不是找易取。
2. 易碎品 (鏡子、玻璃、陶器、瓷器、水晶、眼鏡、電腦、手機、家電、含空氣或密封的易爆袋裝產品或液體物品)等,一定  要包裝妥當,如因液體漏出導致的外箱或其他貨物損失亦不在本公司理賠範圍內
3. 貨物在中國倉庫免費倉儲期180天,超過180天產生倉租,按每一件貨物每天¥5元累計。貨物倉儲超過12個月按中國快遞  法自動銷毀處理,無需通知會員,且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4. 使用易取的服務。以上是易取服務條款,我們按照條款的規定,為閣下提供服務。我們會不時修訂條款而毋需特意通知閣下。修訂的服務條款將於公開張貼當日起即時生效,並取代舊有的條款。
-請客戶在集運前務必弄清楚實際重量和體積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,多件集運貨物數量沒有限制
-如因客人沒接聽電話或改約送貨時間而產生的存倉費/二次派送費用需由客人自行承擔
-如所有貨物需要上樓梯、偏遠地區,村屋地區只送貨至村口,按地址收費另議
-如貨物申報不符,在清關途中被發現有違禁物品導致查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,本公司將保留追究有關會員之權利

 

失件處理:
1. 保障範圍只包括由本公司國內集運倉庫至客戶指定地址。
2. 不包括國內(賣家)寄送至本公司國內集運倉庫
3. 如遇有貨件遺失,必須於簽收後48小時內(工作天)聯絡本公司客服申報以查證。逾時申報,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。
4. 遺失提供的資料齊全,經本公司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,如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,賠償金額最高為運費三倍。以每一筆集運訂單計(即合併後的訂單),最高賠償上限為港幣800元。
5. 由於本公司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。因此,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,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。

 

申請賠償細則及安排:
1.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48小時內(工作天)通知本公司作出第一時間的申報。
2. 需保留簽收時的外包裝袋並拍照(需有清晰單號),再把外包裝袋內側反轉再拍照,因有些件太薄太細或有機會貼在外包裝袋內側。
3. 必須先檢查清楚數量(件數)是否正確才可拆掉是次集運內的所有貨件,如已把貨件全部拆散才發現數量不齊,本公司恕不處理及負責。
4. 如簽收時發覺外包裝袋有破損或懷疑被拆開過的痕跡,務必在簽收單上註明「包裝破損」或「少件」,如沒有注明則被視為正常簽收,事後快遞公司及本集運公司均不再作任何賠償及處理。
5. 如遺失的貨件屬冒牌貨或違禁品,一律不予以任何賠償,另本公司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。
6. 索償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才會處理,資料不齊不足恕不處理:(i)該貨件的快遞單號(ii)証明:包裝照片(必須跟足上述第2項的指引)(iii)購物證明的截圖
7. 在確定賠償個案成立後,一般約需5個工作天完成賠償。
8. 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並退回到集運帳戶。所有申報的賠償資料須經本公司進行審
核,而審核結果將按本公司最後之決定為準,客戶不得異議。


如使用本公司物流,即認同意以上所有條款,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